關于印發《煤礦安全調度工作辦法》的通知
(84) 煤安檢字第 2 號
為了及時檢查督促煤礦安全工作,掌握安全動態交流情況,搞好
安全生產,制訂了 《煤礦安全調度工作辦法》。該辦法經各煤炭工業
公司、省 (區 )煤炭廳 (局 )安全監察局和部分礦務局安全監察局進行了
討論, 綜合大家的意見作了修改。現發給你們,請你們認真組織實
施。
各單位在執行中遇到問題時,請書面報部安全監察局。
附:煤礦安全調度工作辦法
煤炭工業部
一九八四年一月十八日
煤礦安全調度工作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及時檢査督促煤礦安全工作掌握安全動態 及重大
隱患的處理,建立安全調度工作系統,作為煤炭工業各級領導指揮安
全生產工作的參謀部 ,以適應煤炭工業發展需耍。
第二條 各級安全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檢査
克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方而的方針政策;檢查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
的落實;按時匯報安全動態及重大隱患的處理。
第三條 各級調度人員必須加強學習, 努力工作,提高業務技
術管理水平 ,嚴格履行調度職責,做到冇令必行,堅持原則。實事求
是,園滿地完成各項任務。
二、職責和權限
第四條 嚴格監督檢査《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 .、操作規程
的實行,對威脅安全 生產的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 ,并督促有關部門
釆取措施積極解決。
第五條 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工作 ,對上級有關安全
工作的指示及時檢查執行情況 ,對存在的問題如實迅速上報。
第六條 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熟悉情況,掌握安全生產趨
勢 ,及時提出建設性意見。
第七條 建立完整的安全檔案資料臺帳 , 按時填寫圖表,及時提
出安全動態分析材料。
笫八條 安全調度通知、通報、電報是傳達領導緊急指示、進行
緊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屬于緊急公文,并具有同級正式文件的效
力,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
第九條 根據工作需要,安 全調度人員有權 了 解企業安全工作及
安全 措施 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如實提供情況和資料。
三、調度組織
第十條 煤炭工業安全調度的 組織 為煤 炭 部、省煤炭局(煤炭公
司)、礦務局(礦)三級調度制度,組成一個強 有 力的 安全調度 指揮
系統,安全調度設在安全監察局。
第十一條 安全調度專人負責,各單位可根據煤礦多少進 行 人員
配備。
笫十二條 調度人員的人選,必須是 熟悉 生產基本業務, 有 煤礦
工作實踐經驗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責任心強、作風扎實,身體健
康的同志擔任。
第十三 條 對從事 煤礦安全 調度 工作的人員 ,要 根據國務院和 煤
炭部的有關規定 , 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考核,做好評定技術職稱
的工作。
四、工作制度
第十四 條 建立安全調度制度。按旬 總結事故 情況 ,好壞的原 因,
分析安全問題, 針對薄弱環節,確定和落實安全措施。對領導決定的
問題,負責督促、檢查、兌現。
第十五條 逐 級 匯報制度。各級安全調 度 必須按領導和上 一 級調
度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 行 匯報。
1、定 期 匯報: 每 月一 日 (如遇節、假日向后順延)由省煤炭廳 、
煤炭工業公司安全 調 度向部匯報上個月的煤炭企業死亡 事故 的次數、
人數和類別 ,一 次死亡三人及以上事故的 情 況。 每 月十 ― 日至十五日,
二十 一日到二十五日匯報 ,安全工作情況、事故原因分析、重大事故
隱患、安全工作的好壞典型、 存 在的主要問 題 等。
2、重大事故匯報制 度。 對一次死亡三人以上 事故 ,在 事故 發生后
以最快的速度向煤炭部 匯報事故 發生的單位、時間、事故地點、人員
傷亡和搶救情況。 事故 一時難以弄清也必須先匯報情況,然后再進行
補充匯報。
3、專題匯報制度。對領導和上一級調度布置的專題任務要按其
要求的時間、內容進行專題調度和匯報。同時專題匯報的內容都要整
理成文字材料留底存檔。
調度匯報方式 :每月一日的匯報和重大事故匯 報 要通過電話迅速
匯報。其它匯報視規定的內 容和時冋通過電話、電報或材料郵寄等方
式進行。凡不按時匯報的要追究責任。
第十六條 調度專業會議制度。主要任務是總結交流調度工作經
驗,討論研究存在的問題,提高調度人員業務水平,部擬每年召開一
次,省局 (煤炭公司 ), 礦務局可視實際情況決定。
第十七條 調度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各級安監部門的調度都必須
建立崗位責任制 , 并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的內容各單位根據實際情
況制定。
五、工作方法
第十八條 各級安全 調度要對 礦井重大隱患做 到 心中有數 ,對巳
發生的事故的直接原因清楚。
第十九條 協助有關部門 搞 好日常的安全大檢査, 安全月、安全
競賽等活動,掌握情況,督促活動的開展。
第二十條 各級調度對上級的 調度 通知、通報 、 電報必須建立臺
帳記錄,送領導閱批并催辦等一整套管理手續。
煤礦安全調度工作方法(84)煤安檢字第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