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與瓦斯突出 “ 100 個關鍵點 ” 和
瓦斯管理 “ 八個特殊環節 ”
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 “ 100 個關鍵點 ”
1、什么是突出煤層?
答:礦井井田范圍內發生過突出的煤層或經鑒定有突出危險的煤層。
2、 什么是突出礦井?
答:在礦井的開拓、生產范圍內有突出煤層的礦井。
3、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 區域 “ 四位一體 ” ) 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 局部
“ 四位一體 ” )包括那些內容?
答 :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 區域 “ 四位一體 ” ) : ( 1) 區域突出危險性預
測;( 2)區域防突措施;( 3)區域措施效果檢驗;( 4)區域驗證。
局部綜合防突措施 ( 局部四位一體 ) :( 1) 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 ( 2)
工作面防突措施;( 3)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 4)安全防護措施。
4、 防突工作堅持什么原則?
答:堅持區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補充的原則。
5、突出礦井采掘工作應做到什么要求?
答:不掘突出頭、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區域綜合防突措施的,嚴
禁進行采掘活動。
6、 區域防突工作應當做到那 16 字方針?
答:多措并舉、可保必保、應抽盡抽、效果達標。
7、 礦井有那些情況需進行突出煤層鑒定?
答:( 1)煤層有瓦斯動力現象的;( 2)相鄰礦井開采的同一煤層發生
突出的;( 3)煤層瓦斯壓力達到或者超過 0.74MPa 的。
8、 突出煤層鑒定應當根據什么現象和瓦斯參數進行 ?
答:動力現象。但當動力現象特征不明顯或者沒有動力現象時,應當根
據實際測定的煤層最大瓦斯壓力 P、軟分層煤的破壞類型、煤的瓦斯放散初
速度 Δ p 和煤的堅固性系數 f 等指標進行鑒定。全部指標均達到或者超過臨
界值的,確定為突出煤層。
9、 突出礦井的新水平 、 新采區 , 必須編制防突專項設計 , 設計應當包括
那些內容?
答:開拓方式、煤層開采順序、采區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風系統、
防突設施(設備)、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等內容。
10 、 突出礦井的巷道布置應當符合那些要求和原則?
答 : ( 1) 運輸和軌道大巷 、 主要風巷 、 采區上山和下山 ( 盤區大巷 ) 等
主要巷道布置在巖層或非突出煤層中;( 2)減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次數 ;
(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層的地點應當合理避開地質構造破壞帶;( 4)突出煤
層的巷道優先布置在被保護區域或其他卸壓區域。
11 、 突出煤層的采掘作業應當符合那些規定?
答 :( 1) 嚴禁采用水力采煤法 、 倒臺階采煤法及其他非正規采煤法 ;( 2)
急傾斜煤層適合采用偽傾斜正臺階 、 掩護支架采煤法 ; ( 3) 急傾斜煤層掘進
上山時 , 采用雙上山或偽傾斜上山等掘進方式 , 并加強支護 ; ( 4) 掘進工作
面與煤層巷道交叉貫通前,被貫通的煤層巷道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
不得小于 5m , 并且貫通點周圍 10m 內的巷道應加強支護 。 在掘進工作面與被
貫通巷道距離小于 60m 的作業期間,被貫通巷道內不得安排作業,并保持正
常通風 , 且在爆破時不得有人 ; ( 5) 采煤工作面盡可能采用刨煤機或淺截深
采煤機采煤 ; ( 6) 煤 、 半煤巖炮掘和炮采工作面 , 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
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二氧化碳突出煤層除外)。
12 、 突出煤層外的掘進巷道(包括鉆場等)距離突出煤層的最小法向距
離小于多少米時,必須邊探邊掘,確保最小法向距離不小于 5m ?
答: 10 米(在地質構造破壞帶小于 20m 時)。
13 、 突出煤層正在采掘的工作面應力集中范圍內,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
進行回采或者掘進。具體范圍是多少?
答: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但不得小于 30m 。
14 、 突出礦井的通風系統應當符合那些要求?
答:( 1)揭穿突出煤層前,具有獨立的、可靠的通風系統;( 2)突出
煤層工作面都有獨立的回風系統 。 采區回風巷是專用回風巷 ; ( 3) 在突出煤
層中嚴禁任何兩個采掘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 ; ( 4) 采區回風巷及總回風巷安
設高 、 低濃度甲烷傳感器 ;( 5) 采掘工作面回風側不得設置調節風量的設施 。
易自燃煤層的回采工作面確需設置調節設施的,須經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
準;( 6)嚴禁在井下安設輔助通風機;( 7)突出煤層掘進工作面的通風方
式采用壓入式。
15 、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井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煤
層的那些工作 ?
答:掘進、回采、鉆孔、支護以及其他所有擾動突出煤層的作業。
16 、 突出礦井在編制年度、季度、月度生產建設計劃時,必須一同編制
什么計劃?
答:編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計劃,保證抽、掘、采平衡。
17 、 各項防突措施如何貫徹實施?
答 : ( 1) 施工防突措施的區 (隊 )在施工前 , 負責向本區 (隊 )職工貫徹并
嚴格組織實施防突措施 ; ( 2) 采掘作業時 , 應當嚴格執行防突措施的規定并
有詳細準確的記錄。由于地質條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執行所規定的防突措施
的,施工區 (隊 )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礦調度室,經礦井技術負責人組織
有關人員到現場調查后,修改補充完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100個關鍵點和瓦斯管理8個特殊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