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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標準依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2004年頒布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原
煤炭工業(yè)部1995年頒發(fā)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和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2005年下發(fā)的《關于加強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對原煤炭行業(yè)標準MT637—1996進行的修訂。本標準代替MT637—1996《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規(guī)范》。本標準與MT637—19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a) 對范圍進行了擴展(本標準1);b)增加了“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本標準2);c)修改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定義(本標準3.3;MT637—1996的2.3);d)將“鑒定報告的審批程序”(MT637—1996的8)完善為“鑒定與審批程序”(本標準4);e)將判據與判定規(guī)則(MT637—1996的3、4、5)合并到鑒定方法一章中(本標準5);f)增加了用拋出煤的噸煤瓦斯涌出量判定突出的指標、計算方法和判斷規(guī)則(本標準5.1.2和5.2.2);增加了用突出預兆判定煤層突出危險性的指標(本標準5.1.3),細化了原有指標的采
用、測定方法和測點要求(本標準5.1.3、附錄A和附錄B;MT637—1996的4);增加了判定
非突出煤層的范圍界定(本標準5.2.3);g)增加了對突出礦井鑒定報告的格式要求(本標準7.2);h)按照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的要求,對MT637—1996的部分內容編寫格式進行了規(guī)范(本標準5、6、7、8;MT637—1996的3、6、7、9);i)對附錄C的部分術語和錯別字進行了修改,將“突出”改為“瓦斯動力現象”(附錄C);j)增加了附錄A和附錄B。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為規(guī)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煤礦安全分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千庭、趙旭生、鄒銀輝、李秋林、康建寧、張慶華、雷紅艷。5 0 1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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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規(guī)范1 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突出煤層的鑒定方法、審批程序和鑒定報告內容等。本標準適用于井工開采煤礦進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和突出煤層鑒定,也適用于巖石與二氧化
碳(瓦斯)突出礦井的鑒定。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MT/T638 煤礦井下煤層瓦斯壓力的直接測定方法 MT/T49 煤的堅固性系數測定方法3 定義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3.1 煤與瓦斯突出 犮狅犪犾犪狀犱
犵犪狊狅狌狋犫狌狉狊狋在地應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巖和瓦斯由煤體或巖體內突然向采掘空間拋出的異常的
動力現象。3.2 煤與瓦斯突出煤層 犮狅犪犾犪狀犱
犵犪狊狅狌狋犫狌狉狊狋狊犲犪犿在采掘過程中發(fā)生過煤與瓦斯突出的煤層。3.3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犮狅犪犾犪狀犱
犵犪狊狅狌狋犫狌狉狊狋犿犻狀犲在采掘過程中發(fā)生過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4 鑒定和審批程序4.1 鑒定申請礦井(以自然井為單位)或煤層初次發(fā)生瓦斯動力現象后,煤礦企業(yè)應及時向當地煤炭行業(yè)主管部
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保留發(fā)生瓦斯動力現象后的現場,并實時監(jiān)測瓦斯動力現象影響區(qū)域的瓦
斯?jié)舛取L量及其變化情況等。同時,必須委托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鑒定,如
實提供鑒定所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資料,確保提交資料的真實、可靠和完整;并及時準備鑒定所需
的相關設備和材料等,密切配合鑒定機構開展鑒定工作。4.2 技術鑒定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后,應指派不少于2名具有現場經驗和中級職稱以上的技術人員作為鑒定
人,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技術標準,在進行現場勘查、分析和核實有關資料,必要時進行有關參數測
定的基礎上,提出技術鑒定報告,鑒定結論應當明確。4.3 審批及備案在鑒定機構提交鑒定報告后,煤礦企業(yè)應及時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煤炭行業(yè)主管部門提出審批申6 0 1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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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經審批后將批復結果抄報省級及地方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煤礦企業(yè)應將批準后的文件抄送原鑒定單位存檔,鑒定機構每年應將突出礦井鑒定報告或匯總表
報送全國煤與瓦斯突出檔案室存檔。5 鑒定方法5.1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或煤層)的判定依據5.1.1 煤與瓦斯突出的基本特征煤與
AQ 1024-2006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