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52
GBZ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160.5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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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空氣中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 化合物的測定方法
Methods for d etermination of cyclic and aromatic ketones
in the air of wo rkplace
2004 年 5月 21 日發布 2004 年 12 月 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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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發布
GBZ/T 160.56
-2004
前
言
為貫徹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1
)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GBZ 2
),
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為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配套的監測方法,用于監測工作場所空
氣中脂環酮和芳香族 酮類化合物[
包括環己酮 (Cyclohexanone
)甲基環己酮( Methyl cyclohexanone
)
和異佛爾酮( 3,5,5-
三甲基 -
2-
環己烯 -
1-
酮, Isophorone
)等 ]
的濃度。本標準是總結、歸納和改進了原
有的標準方法后提出。這次修訂將同類化合物的同種監測方法和不同種監測方法歸并為一個標準方
法,并增加了長時間采樣和個體采樣方法。
本標準從 2004
年12
月1
日起實施。同時代替 GB/T 17073
-1997
。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 1997
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訂。
本標準由全國職業衛生標準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準。
本標準起草單位: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葉能權等。
GBZ/T 160.56
-2004
工作場所空氣中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的測定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濃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場所空氣中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濃度 的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
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
3
環己酮的溶劑解吸 - 氣相色譜法
3.1
原理
空氣中的環己酮用活性碳管采集,二硫化碳解吸后進樣,經色譜柱分離,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
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峰 高或峰面積定量。
3.2
儀器
3.2.1 活性碳管,溶劑解吸型,內裝 100mg/50mg
活性炭。
3.2.2 空氣采樣器,流量 0
~ 500ml/min
。
3.2.3 溶劑解吸瓶, 5ml
。
3.2.4 微量注射器, 1
0
µ l
。
3.2.5 氣相色譜儀,氫焰離子化檢測器。
儀器操作條件
色
譜
柱: 2m
×4mm
,FFAP:6201
擔體
=
10:100
;
柱
溫:150
℃;
汽化室溫度: 20
0
℃;
檢測室溫度: 20
0
℃;
載氣(氮氣)流量: 30ml/min
。
3.3
試劑
3.3.1 二硫化碳,色譜鑒定無干擾雜峰。
3.3.2 FFAP ,色譜固定液。
3.3.3 6201 擔體,60
~ 80
目。
3.3.4 標準溶液:于 25ml
容量瓶中,加入約 5ml
二硫化碳,準確稱量后,加入適量環己酮,再準確
稱量;加二硫化碳至刻度,由兩次稱量之差計算其濃度,為標準溶液。或用國家認可的標準溶液配
制。
3.4
樣品采集、運輸和保存
現場采樣按照 GBZ 159
執行。
3.4.1 短時間采樣:在采樣點,打開活性碳管兩端,以 100ml
/min
流量采集 15min
空氣樣品。
3.4.2 長時間采樣:在采樣點,打 開活性碳管兩端,以50ml/min
流量采集 2
~ 8
h
空氣樣品。
3.4.3 個體采樣:在采樣點,打開活性碳管兩端,佩戴在監測對象的前胸上部,進氣口盡量接近呼吸
帶,以 50ml/min
流量采集 2
~ 8h
空氣樣品。
采樣后,立即封閉活性碳管兩端,置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樣品在室溫下可保存 7d
。
3.5 分析步驟
3.5.1 對照試驗:將活性炭管 帶至現場,除不連接采樣器采集空氣樣品外,其余操作同樣品,作為樣
品的空白對照。
3.5.2 樣品處理:將采過樣的前后段活性碳分別倒入溶劑解吸瓶中,各加入 1.0ml
二硫化碳,封閉后,
振搖 1min
,解 吸 30min
。搖勻,解吸液供測定。若解吸液中待測物的濃度超過測定范圍,可用二硫化
碳稀釋后測定,計算時乘以稀釋倍數。
3.5.3 標準曲線的制備:用二硫化碳稀釋標準溶液成
0
、 10
、50
、250
、500
和1000
µg/ml
環己酮標準
系列。參照儀器操作條件,將氣相色譜儀調節至最佳測定狀態,分別進樣 1.0
µl
,測定各標準系列。
每個濃度重復測定 3
次。以測得的峰高或峰面積均值分別對環己酮濃度 (
µ g/ml)
繪制標準曲線。
3.5.4 樣品測定:用測定標準系列的操作條件測定樣品和空白對照的解吸液;測得的樣品峰高或峰面
積值減去空白對照的峰高或峰面積
GBZ_T 160.56-2004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 脂環酮和芳香族酮類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