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通風系統專項行動
系統(
可靠性、合理性、穩定性
)
合理
采區進回風巷未貫穿整個采區,存在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突出煤層采區沒有獨立回風系統、未實現分區通風,準備采區突出煤層掘進巷道回風經過有人作業的其他采區回風巷
設施(
風門、風 墻、密閉、局部通風機
)
完好
突出煤層揭煤前系統未獨立,
掘進工作面進風側
未
安設至少兩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兩道反向風門
等
;
礦井未安裝2套同等能力主通風機和主通風機監測系統,通風設施質量和構筑位置不符合要求,掘進工作面風機不能滿足“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且自動切換規定等
,以及其它通風設施是否缺失和完好(列名單進行篩查)
風量
充足
根據數據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進行測風分析,是否根據分析結果采取措施,采掘工作風量是否滿足需要
風流
穩定
采掘工作面通風管理、串聯通 風、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
通風專門
機構
、
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配備
通風機構設置是否真實設置、通風管理人員是否配備齊全、是否滿足需要
管理
制度
是否學習、是否按制度執行、是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是組織學習
操作規程
崗位人員是否熟知操作規程主要內容、是否進行過監督檢查
崗位責任制
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時行考查
通風管理
未按規定進行主要通風機性能測試、通風阻力測定和礦井通風能力核定,井下各用風地點風量、風速不能滿足要求,主要通風機、防爆門和反風設施未按規定檢查,儀器儀表未按規定檢驗
技術資料
技術資料不全,通風系統圖等圖紙不符合實際,沒有通風值班記錄、測風記錄、通風情況旬報和月報等,未按規定制定計劃停風安全技術措施和調風安全技術措施,未按規定召開通風工作例會
撤人執行情況
瓦斯超限作業、瓦斯超限未按規定停電撤人、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時未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二、瓦斯地質專項行動
瓦斯地質補充勘查
是否開展,(
1
)煤礦必須制定補充勘查方案,優先對新建(技改)煤礦首采區、生產煤礦現有采區進行瓦斯地質補充勘查,其它區域在工程設計前完成補充勘查,提交瓦斯地質補充勘查報告,2)煤礦總工程師必須組織技術、地測、通防等部門對瓦斯抽采、措施效檢等鉆孔及井巷工程揭露的地質情況進行分析,推斷煤層賦存和地質構造等情況,形成綜合地質資料,分別編制礦井、采區、采面瓦斯地質圖。生產過程中揭露的地質構造、瓦斯參數等必須及時填圖,每半年更新1次礦井、每月更新1次工作面瓦斯地質圖。(3)煤礦推進
瓦斯攻堅 六個專項行動實施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