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治規、抓落實、強管理 ” 活動專題講座
一、 瓦斯治理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二、 瓦斯 “ 零超限 ” 目標管理
三、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煤層 “ 零
突出 ” 目標管理)
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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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瓦斯是煤礦安全 “ 第一殺手 ” , 建國以來 24 起
死亡百人以上特別重大事故中,瓦斯、煤塵爆炸事
故 22 起,占 91.7 %
2000.9.27 貴州水城局木沖溝煤礦 國有重點 瓦斯煤塵爆炸 162
2002.6.20 黑龍江雞西局城子河礦 國有重點 瓦斯煤塵爆炸 124
2004.10.20 河南鄭煤集團大平煤礦 國有重點 瓦斯突出爆炸 148
2004.11.26 陜西銅川陳家山煤礦 國有重點 瓦斯爆炸 166
2005.2.14 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 國有重點 瓦斯爆炸 214
2005.8.7 廣東興寧市大興煤礦 民營企業 透水 123
2005.11.27 黑龍江七臺河局東風煤礦 國有重點 煤塵爆炸 171
2005.12.7 河北唐山市劉官屯煤礦 國有地方 瓦斯爆炸 108
2007.12.5 山西臨汾洪洞縣瑞之源煤礦 鄉鎮煤礦 瓦斯爆炸 105
2009.11.21 黑龍江龍煤鶴崗新興煤礦 國有重點 瓦斯突出爆炸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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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中央、國務院高度 重視瓦斯 防治工作
• 2005 年 2 月 23 日,國務院 81 次常委會確定了煤礦瓦
斯治理 7 項斷然措施
• 2005 年 9 月 3 日,國務院頒布了 《 國務院關于預防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 》( 第 446 號令 )。
• 2005 年 8 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國務院確定 了
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階段性目標。
• 2006 年 1 月,溫家寶總理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
議上強調要繼續打好 煤礦 瓦斯治理攻堅戰 ,爭取用兩年左
右的時間,使煤礦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較大幅度 下降
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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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項斷然措施
一是對 45 戶重點煤礦派駐安全督導組。
二是抽調煤礦安全專家對 45 戶重點煤礦企業開展安全
評估,幫助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
三是凡超通風能力生產的礦井,必須把產量降到通風
能力許可的范圍內。
四是歷史上有過瓦斯動力現象一律按突出礦井管理。
五是推廣瓦斯遠程監控系統,高瓦斯和高突礦井沒有
建立瓦斯抽放和監測系統的,一律限期整改。
六是加快煤與瓦斯突出機理及預測預報科研攻關。
七是成立國家煤層氣工程研究中心,推進煤層氣綜合
開發利用,變害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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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風可靠 : 系統合理、設施完好、風量充足、風流穩定
抽采達標 : 多措并舉、應抽盡抽、可保盡保、抽采平衡
監控有效 : 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
管理到位 : 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執行有力、監督嚴格
2008 年初, 《 關于煤礦瓦斯治理階段性 總結及 “ 十
一五 ” 后三年工作思路的報告 》 (瓦斯治理攻堅戰總結)
深化瓦斯治理攻堅戰。 《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
斯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 2008 〕 17 號,提
出要建立 “ 十六字 ” 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
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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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
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 (國辦發 〔 2011 〕 26 號)
•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
斯)抽采利用的意見 》 (國辦發 〔 2013 〕 93 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
作的意見( 國辦發 〔 2013 〕 99 號
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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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
理念方法
瓦斯防治
工作
法規標準
科技支撐 安全投入
監督執法
? 部際協調領導小組
? 協調工作機制
? 召開 工作會議
? 下達 考核指標
? 瓦斯鑒定
? 抽采利用
? 安全輸送
? 通風
? 監測監控
? 防突
? 國家重點實驗室
? 工程研究中心
? 重大專項
? 三項監察
? 監督檢查
? 技術會診
? 打非治違
? 30 億國債資金
? 安全費用提取
? 抽采利用補貼
? 部分企業經驗
? 通風可靠
? 抽采達標
? 監控有效
? 管理到位
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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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 ,形成協調工
作機制,建立健全煤礦瓦斯防治目標考核體系。
召開全國煤礦瓦斯防治 工作會 、 現場會 或 電視電話
會 議,推進瓦斯抽采利用等方面工作;
• 安徽( 淮南 2005 年 )( 合肥 2011 年 )
• 山西晉城( 2006 年 和 2013 年)
• 北京( 2007 年、 2010 年)
• 遼寧沈陽( 2008 年 )、重慶( 2007 年)
• 江西南昌( 2009 年)
• 鄭州( 2015 年)
• 北京視頻會( 2017 年、 2019 年)
一、 瓦斯防治是煤礦安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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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繼制修訂了 30 余項 瓦斯 防治 規 章 標準 ,基本涵蓋
了瓦斯鑒定、抽采、輸送、利用等各個環節和通風、
防突、監測等各個方面。
• 《煤礦安全規程》(總局令 87 號)
• 《煤層氣地面開采安全規程》(試行)(總局令 46 號)
•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總局令 19 號)
•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煤安監技裝 [201 9 ]28 號)
• 《強化煤礦瓦斯防治
煤礦瓦斯防治專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