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 ” 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
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 12.4 ” 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
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 煤業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 十二 月
“ 12.4 ” 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
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前 言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
及 《 山西省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指南 》
要求,全國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屬集團煤礦發生較大
事故后,開展一次專項辨識,我礦提前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由礦長組織
分管負責人及相關業務科室、區隊負責人開展了對 “ 12.4 ” 重慶永川區吊
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的安全風險辨識工作,各分管業務科室負
責辨識評估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并將評估結果匯報至管控辦, 2020 年
12 月 7 日由管控辦牽頭、其他相關業務科室配合編寫了辨識評估報告,安
全風險清單及相應管控措施 ,2020 年 12 月 7 日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及相關
業務科室對報告進行了審核,修改后形成最終的《 “ 12.4 ” 重慶永川區吊
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通過 經驗分析 法 , 重點識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
在漏洞 、 盲區 , 共辨識出主要安全風險 27 項 , 其中包含 3 項重大風險 , 11
項較大風險, 10 項一般風險, 3 項低風險 。
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安全技術措施。
“ 12.4 ” 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
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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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 重慶永川區吊水洞煤礦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
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第一節 評估目的
12 月 4 日下午 17 時許 ,重慶市永川區停產關閉兩個多月的吊水洞煤礦
發生一起一氧化碳超限事故, 24 人被困井下,截止 12 月 5 日 23 時許,永
川吊水洞煤礦事故被困人員經全力搜救, 1 人獲救, 23 人遇難。
辨識依據: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
(試行)》及《山西省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
制實施指南》要求,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
全國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 , 或者所在省份 、 所屬集團煤礦發生較大事故后 ,
開展 1 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評估,由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和科室開展專項
辨識,識別安全風險辨
一氧化碳超限重大事故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含工作方案及評審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