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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時間為 2021 年 1 月至 3 月 10 日
關于 開展 重點崗位工崗位應知
風險 和異常情況 處置 措施 清單 學習 的通知
各基層單位 :
為 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安監處長例會精神 , 抓好重點崗位工的安全管理,現將相關安全生產科室 、
基層單位人員編制的 16 個重點崗位工崗位應知、風險和異常情況處置(管控)措施清單發給大家,
請組織你單位有關的崗位工學習、培訓及考核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習培訓時間:即日起至 2021 年 3月中旬。
二、考核考試時間: 2021 年 3月下旬。
三、相關要求:
(一 ) 各基層單位的總支 ( 支部 ) 書記負責組織本單位有關的崗位工對清單內容的培訓和自學工
作,對核定各工種人數(主工種)、學習效果及補考不及格人員內部崗位調整等工作負責。
(二 )各基層單位自行命題 ,組織考試考核工作 ,并將試卷和考試結果報三區安監處值班室備案 ,
安監處安排專人留存備查。
(三 )各重點崗位考試滿分為 100 分 ,及格分為 80 分 。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的 ,給予 500 元經濟處罰 ,
給予一次補考機會;第二次考試不及格的人員給予調離崗位。
(四 ) 在組織學習培訓考核工作中 , 存在責任心差 、 存在低級失誤的 , 給予單位 總支 ( 支部 ) 書
記 500 元經濟處罰。
需培訓的崗位及工種:
(一) 綜掘機(掘錨一體機)司機 (二) 井下電鉗工
(二) 井下機工 (四) 井下安裝工 (五) 輸送機司機
(六) 無極繩司機 (七) 信號把鉤工
附件 2
重點崗位工崗位應知、風險和異常情況處置(管控)措施清單
一、綜掘機司機
(一)崗位應知應會
《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相關內容
1. 開機前,在確認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啟動。開機、退機、調機
時,必須發出報警信號。
2. 截割部運行時,嚴禁人員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機身與煤 (巖 )壁之間嚴禁站
人。
3. 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工作和交班時,必須將炮頭落地、鏟
板落地,將所有操作閥,按鈕置于零位,切斷電源,取下送電專用手柄。
(二)崗位風險及管控清單
1. 操作中存在傷害別人的風險及管控措施
風險一:在綜掘機運行危險范圍內有人,存在傷人風險。
措施一:除綜掘機司機外,其他人員撤離至危險范圍以外,并設警戒。
風險二:停機后炮頭未落地,有炮頭泄壓砸人的風險。
措施二:停機后炮頭落地。
風險三:停機未停電閉鎖,有誤動作(手柄未置零位或違章開啟),炮頭切割、
關于開展重點崗位工崗位應知、風險及處置措施清單